为贯彻落实《白山市文明祭祀条例》,抓好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细化《条例》的责任分工,促进文明祭祀新风尚,近日,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
《白山市文明祭祀条例实施方案》,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背景及依据
《白山市文明祭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5〕12号)、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白山市文明祭祀条例》等规定,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,净化城市环境,深化殡葬习俗改革,依法进行文明祭祀管理,制定本方案。
二、起草过程
在起草过程中,我市依据《白山市文明祭祀条例》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通过调研、发函等形式,广泛征求市场监管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、交运、公安、财政等18个部门的意见建议,并将征集到的意见逐条研究论证,充分采纳合理意见,对《实施方案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实施方案》主要包括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实施范围、建立领导小组、主要任务、工作职责、工作要求七部分内容。
(一)指导思想。通过制定实施方案,进一步净化城市环境,深化殡葬习俗改革,树立文明祭祀新风,依法进行文明祭祀管理。
(二)工作目标。通过开展法规宣传、专项集中整治、常态化执法,引导广大市民从传统祭祀转变为文明祭祀,禁止市民在城市化管理区域焚烧、抛撒祭祀物品。
(三)实施范围。经多方征求意见,确定浑江区东至河口街道滨江南街、南至定安大街、西至通沟街道富民社区、北至北安大街;江源区东北至正岔街道罗锅桥、南至吉昌机动车检测检车线、西南至利民村村部、北至绿色家园二期,为文明祭祀城市化管理区域,实行全面禁烧管理。
(四)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。由分管民政工作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,建立由民政、市场监管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,统筹开展文明祭祀管理工作。
(五)主要任务。从开展宣传活动、专项集中整治和常规执法检查三个方面,推动《条例》贯彻执行工作往深里走、往实里走。
(六)工作职责。主要是明确责任分工,强化统筹协调,形成 “政府主导、民政牵头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”的治理格局。
(七)工作要求。从加强组织领导、统一思想认识、强化宣传引导、狠抓督察落实等方面,确保《条例》有效执行落地见效。